文号:青发改社会〔2023〕112号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9日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体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体育局
2023年5月18日
青岛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
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率先建成体育强市的重要基石,是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期待的内在要求,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提升城市活力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持续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供给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全球知名体育城市和国家体育中心城市、率先建成体育强市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优化资源布局,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体育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益性健身设施超过11000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全民健身活动遍布城乡,每年市级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90项,区(市)级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300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50%,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2名,各级体育社会组织不少于1800家,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5.5%。政府提供的全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高,体系更加完善、标准更加健全、品质明显提升,努力争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
到2035年,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全民体育健身设施日益完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赛事常态化。全民健身成为赋能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建设健康青岛、体育强市的重要力量。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主渠道
1.优化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推进体育协会完善理事会制度,实行法人自治,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化、实体化、专业化发展。鼓励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开展项目推广普及。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对单项体育社会组织进行年度评优。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健身活动。
2.夯实基层社区全民健身基础。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立社区体育设施协同管理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社区居委会、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体育组织、体育志愿者等协同配合。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鼓励成立群众自发性体育健身组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引导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开展健身赛事活动。常态化开展社区运动会,推广市民喜闻乐见、适宜以家庭为单位参加的运动项目。结合城市建设与更新,实施社区全民健身站点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健身设施布局,提高社区体育设施使用效率。
3.规范壮大体育志愿者组织。织密体育服务网络,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志愿服务,鼓励更多的专业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大学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提高全民健身服务的精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将体育志愿服务纳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将体育志愿者组织纳入全市志愿者队伍管理。
4.推动全民共享体育更多成果。推动体育系统管理的专业场地设施分时段、分类型向社会开放。探索竞技体育训练方法、康复技巧等体育成果转化。建立专业运动员、教练员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常态化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深入开展“奥运全运冠军公益行”志愿服务活动,面向社区群众开展体育技能宣讲和健身互动,增强社区群众健身意识。
(二)有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
5.科学统筹全民健身资源布局。加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制度,细化各级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建设内容和评价标准,完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组织监督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内容、标准和目标统一衔接。加大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倾斜力度,统筹财政和社会资本投入,巩固拓展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的体育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能力。
6.优化城乡全民健身功能布局。打造现代时尚的健身场景,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合理利用城市空置场所、地下空间、公园绿地、建筑屋顶等“金边银角”,改造建设举步可就的体育设施。优化以区(市)为载体的全民健身功能布局,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建设、山头公园整治、公园城市建设,留足健身场地,建好配齐健身设施。根据城市空间开发结构因地制宜预留健身运动空间,重大体育项目应列入重点项目库。
7.务实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以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契机,探索建立联合办赛体制机制,打造“沿黄体育”城市名片。以胶东经济圈体育协同发展联盟为平台,完善交流合作机制,发挥各城市体育资源优势,加强在青少年、帆船、足球、网球、国际象棋等方面交流,探索体育管理和训练人员的交流方式,全面提升体育管理和专业训练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体育产业的联动与协同发展,推动各城市体育产业更快更好发展。
(三)积极打造便捷绿色适宜的全民健身新载体
8.打造群众身边体育生态圈。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便民实用的中小型场地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建设区(市)、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城市8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须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确保与居住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建立青岛市智慧体育平台,打造全民健身一张图,提升全民健身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9.拓展全民健身运动新空间。结合山头公园环境整治,改造增加体育设施和体育元素,建设全民健身体育公园、户外活动营地等。统筹推进健走步道、登山步道和骑行道三类健身步道的新建、改造和升级,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步道体系。到2025年,新建和改扩建体育公园12处,形成覆盖广泛、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惠性强的体育公园网络。
10.推动户外运动设施配套完善。普及推广帆船、登山、山地户外、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完善相关设施建设。促进“体育 旅游”融合发展,建设骑行、房车营地、马拉松等驿站,培育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山地户外运动品牌。加强户外运动目的地与交通干线之间的连接,完善停车、供电、供水、环卫、通信、标识、应急救援等配套设施。
11.推进健身设施绿色低碳转型。培育群众低碳参与全民健身的习惯。推广建设绿色、低碳、节能、实用、美观的体育场馆。推动已建成体育场馆实施节能降本改造,控制大型综合体育场馆的规模和数量。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建设高品质专项运动场馆、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支持体育企业自主开展绿色低碳材料研发,引导体育企业科学减碳。加快运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进场馆管理和赛事服务。
12.推动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补助政策,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及其附属空间开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实行免费和低收费政策对社会开放,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支持鼓励私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
(四)积极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赛事活动体系
13.大力开展全民赛事活动。以品牌赛事、重点赛事、群体赛事为引领,构建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多主体主办、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定期制定并向社会印发体育赛事活动清单。打造群众性特色体育赛事,鼓励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条件、城市空间,举办多种类型、多种规模的交流展演和体育联赛。逐步建立并完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运动项目业余竞赛体系,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各类人群广泛参与的业余竞赛格局。
14.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赛。坚持开放办体育,进一步提高体育赛事活动市场化水平,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体育赛事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支持体育协会、俱乐部等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和各类城市体育联赛。鼓励党政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内全民健身赛事。完善社会力量办赛备案、监管、评估、扶持制度,适度扩大补助范围,调动社会力量办赛积极性,不断繁荣赛事市场。
15.培育知名赛事活动品牌。积极申办承接国际国内品牌赛事,办好青岛国际帆船周·青岛国际海洋节、青岛马拉松、海上马拉松。支持举办远东杯国际帆船拉力赛、国际名校帆船赛(中国·青岛)、崂山100公里国际山地越野挑战赛等自主品牌赛事。高水平筹划山东半岛城市帆船拉力赛,持续举办青岛市全民健身节、全民健身运动会、云上运动会、智力运动会、社区运动会、“青岛球王”系列公开赛、时尚体育季等,让市民有更多机会亲身参与体验精彩自主品牌赛事。
16.推动户外运动健康发展。进一步丰富山地户外运动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山地户外运动服务和消费需求。依托山地、河流、海岸线等自然条件,探索发展潜水、冲浪、滑水、跳伞、滑翔伞等时尚体验体育运动项目。鼓励户外运动装备制造企业向服务业延伸发展。积极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自然景观类景区加强户外运动旅游产品研发,建设户外运动旅游黄金线路,促进户外运动助推旅游业快速发展。
17.加强健身运动安全监管。落实赛事举办安全责任,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原则,全面加强体育赛事安全监管。严格赛事安全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配足配强配齐安保力量,强化安保措施,确保各类赛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严格执行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有关要求,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积极开展公益救援及培训活动,持久加强赛事活动安全教育与宣传,有效防范户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夯实广泛参与全民健身运动的群众基础
18.落实全龄友好理念。制定实施重点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提高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等群体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公开向社会开放的办法,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优惠。在场地设施建设和赛事活动开展中充分考虑不同群体需求。建设和配备符合未成年人标准的设施器材,推进适老运动环境建设,加强“一老一小”人群体育健身方法的研究和体育健身活动的指导。营造无障碍体育环境,支持完善残疾人运动训练和康复设施,加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为残疾人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便利,共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
19.培养终身运动者。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健全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制度,上好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体育课。每年开展“体育教练员进校园”和“体育社会组织进校园”活动,持续提升青少年体育知识、运动能力和专业技能等身体素养基础。完善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共建制度,进一步拓展青少年服务阵地。建立常态化青少年体育服务机制,以俱乐部为载体,辐射周边社区,开展与学校体育课程具有差异性、特色化和个性化的体育服务,创建一批具有特色鲜明的青少年运动项目俱乐部。
20.提高职工参与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培养体育骨干,广泛开展符合职业特点的职工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并纳入工会考核内容。发挥体育社会组织、行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指导开展各种类型职业体育健身活动,推动落实工间操制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为职工配备健身设施、健身器材,基层工会可按一定标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为职工会员购买健身服务等。
(六)稳步提高全民健身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21.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认真执行《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器材装备等标准。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器材装备、各类场馆建设、运动技能、赛事活动、教育培训等体育服务领域制度。探索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统计监测制度,建立体质监测数据库,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第三方机构等科研优势,探索5g、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中的应用。
22.提高全民健身运动专业化水平。落实《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机制,科学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准入门槛,扩大队伍规模。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依法指导开展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科学健身指导技能和专业服务水平。推进群众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加强群众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3.加强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运动是良医、健身是良药”理念,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突出广播、电视等传统主流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各自功能,宣传科学健身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大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编制宣传手册,帮助群众掌握安全有效科学健身方法,养成科学健身生活习惯,使体育健身成为自发行为和日常需求,提升群众科学健身水平。
24.深化体卫融合提高全民体质。完善体卫融合试点机制,积极打造“智慧体卫融合示范社区”,探索政府、医院、企业、社区协作服务模式,建立多功能新型体卫融合社区服务站点。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六进”活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体质测定与运动能力、风险评估,助推“主动、前端的健康干预”,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建立体卫融合专家资源库,制定体卫融合复合人才培训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运动康复和运动处方相关标准、培训认证体系,探索建立体卫融合重点实验室和运动处方门诊,促进体卫融合项目落地惠民。
(七)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
25.培育青岛体育文化。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广全民健身活动,培养宣传各类体育典型案例,讲好青岛体育故事。实施全民健身文化创作精品工程,充分挖掘青岛特色体育文化内涵,组织开展体育文化主题优秀作品的创作和评选,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推动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传承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提升城市体育文化软实力。打造一批科学健身传播平台,发挥体育明星正能量,加强青岛体育文化建设。
26.健全完善激励体系。深入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常态化开展达标测验活动,向达标者颁发证书。探索建立全民健身科学运动积分系统,提倡有条件的区(市)发放体育消费券或“体惠卡”,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探索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效果总体评估。
27.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加强与世界奥林匹克城市联盟、世界帆联、世界羽联等国际体育组织以及青岛友好城市、上合组织国家城市间体育赛事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持续引进国际体育组织或工作机构落户,放大“帆船之都”“足球名城”品牌溢出效应。在上合示范区定期组织马拉松、国际象棋团体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城市共同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与日韩举办中日韩帆船邀请赛、青少年夏令营、中日韩电子竞技大赛等,支持青岛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
四、保障措施
28.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发挥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汇聚工作合力。市和各区市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实事,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
29.注重因地制宜。各区市要科学把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共性要求,结合各地区特点明确指导思想、制定发展目标,因地制宜选择全民健身发展路径,把任务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做到各项指标和政策可量化、可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和政策贴近实际、务实管用。
30.拓宽资金渠道。各级政府统筹利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渠道,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智库服务、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1.保障土地供给。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在确保房屋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盘活城市空闲土地资源。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土地发展全民健身服务。
32.加强人才培养。扩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总量,统筹规划青岛市体育人才发展计划,支持高等院校加强体育管理、社会体育、休闲体育等相关专业建设,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加大体育引智力度,定期选派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参加对外交流培训,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探索引入市场资源,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合作培养基地。加快冰雪、足球、马拉松、户外运动等紧缺领域人才培养。
33.优化执法监管。完善体育健身行业执法监管制度,将适当事项纳入同级综合执法范畴。加强行业自律和宣传引导,建立企业公开信用承诺制度。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体育健身行业监管。健全体育仲裁、监管和信息公开等制度,推动体育健身企业在“信用中国”等网站向社会公示服务种类、收费模式、服务价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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