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务院国资委)
问:国有企业转让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以及国有企业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对外投资形成的公司股权,是否需要按照32号令相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
答:32号令规范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不包括有限合伙企业,国有企业转让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企业股权转让不在32号令规范范围内。
国有企业转让所持有限合伙企业份额,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实践中,鼓励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企业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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