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青财金〔2020〕43号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规范产权交易
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各市直金融企业,青岛产权交易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20〕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区(市)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级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国有金融资产有序流转。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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